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4号)和《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5号),现将2023年长沙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长沙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4.申报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其他要求
鼓励申报单位自主组织申报材料;鼓励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申报。不得聘请中介服务机构代为撰写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三、重点支持方向
支持围绕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建设湘江科学城、“4+4科创工程”、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安全以及生命科学等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为决策提供支撑依据的软科学研究。
四、支持标准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立项5万元。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截图、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书。本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未立项前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