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8CC太阳集团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团资助学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08-01 13:43:50 发布人:admin_kyc 浏览量:0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关于征集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团资助学术研究项目》精神,为做好2138CC太阳集团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现征集学术研究项目的申请及论证,申报要求为:
1、学术研究项目主要依托社团自身学科特色和优势,支持会员中的优秀专专家学者,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本社团所属学科领域的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2、申请人应按照学术研究定位和要求,从学科角度按照选题
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鼓励申请人依据重点研究方向,立足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细化研究问题,自拟题目申报,不得将研究方向作为选题名称,直接申报。申请人需对照国社科基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
3、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3)具有组织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此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三年被终止或撤销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组成项目组须征得本人同意及确认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及项目组必须承诺和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6、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社团资助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社团资助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社团资助项目申请。
7、结项日期在2026年8月14日之前的在研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8、申请人及项目组将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要保证申请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社团及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9、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需与预期成果一致。学术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10、学术研究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
11、鼓励青年理事申请项目。
二、申请人保证严格遵守国社科基金相关规定和制度,并按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国家社科项目内部管理办法”开展和实施学术研究项目。
三、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现有开展的国社科基金资助学术活动项目正在结项中,故按照此次申报通知有关要求,2026年项目申报将只限于学术研究项目。
四、各学院自行决定申报材料收集时间。申请人请遵照项目重点研究方向(附件1),各学院请收集并汇总于8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请用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附件4)填写后报送word版至邮箱hnnzxykyyxkj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行政教辅人员在其科研业绩归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将在8月13日统一收集参与征集申报的材料后,召开负责人会议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申请的理事,我会将在8月18日前与之联系,获准立项者可以作为项目申请人,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相关填报。
四、线上填报完成后,由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联系获准立项者,将进一步按照相关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和国家社科单位进行最终报送。
五、对于未入选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报送的申请,将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赵为 李青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8月1日
根据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关于征集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团资助学术研究项目》精神,为做好2138CC太阳集团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现征集学术研究项目的申请及论证,申报要求为:
1、学术研究项目主要依托社团自身学科特色和优势,支持会员中的优秀专专家学者,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本社团所属学科领域的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2、申请人应按照学术研究定位和要求,从学科角度按照选题
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鼓励申请人依据重点研究方向,立足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细化研究问题,自拟题目申报,不得将研究方向作为选题名称,直接申报。申请人需对照国社科基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
3、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3)具有组织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此前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三年被终止或撤销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组成项目组须征得本人同意及确认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及项目组必须承诺和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6、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社团资助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社团资助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社团资助项目申请。
7、结项日期在2026年8月14日之前的在研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8、申请人及项目组将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要保证申请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社团及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9、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需与预期成果一致。学术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10、学术研究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
11、鼓励青年理事申请项目。
二、申请人保证严格遵守国社科基金相关规定和制度,并按照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国家社科项目内部管理办法”开展和实施学术研究项目。
三、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现有开展的国社科基金资助学术活动项目正在结项中,故按照此次申报通知有关要求,2026年项目申报将只限于学术研究项目。
四、各学院自行决定申报材料收集时间。申请人请遵照项目重点研究方向(附件1),各学院请收集并汇总于8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请用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附件4)填写后报送word版至邮箱hnnzxykyyxkj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行政教辅人员在其科研业绩归属的学院进行申报。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将在8月13日统一收集参与征集申报的材料后,召开负责人会议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申请的理事,我会将在8月18日前与之联系,获准立项者可以作为项目申请人,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相关填报。
四、线上填报完成后,由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联系获准立项者,将进一步按照相关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和国家社科单位进行最终报送。
五、对于未入选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报送的申请,将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赵为 李青 联系电话:0731-8282504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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